法律条例仅供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道口整治确保行车安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粤府办[2000]113号
颁布日期:2000-09-29
执行日期日期:2000-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铁路道口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的安全。我省管内铁路道口多、密度大,道口事故发生频繁。根据全国铁路统一部署,从2000年10月21日起,我省部分铁路干线将实施列车提速,为做好提速后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道口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畅通,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通知如下: 一、铁路沿线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广大群众加强遵守道口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口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铁路运输安全的有关规定,增强道口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维护铁路道口安全的自觉性。 二、省经贸委、广铁集团、省铁集团要就列车提速后人民群众应注意事项联合发通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通、城建、农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教育好机动车司机,自觉遵守道口交通规则,服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绝不违章抢行。铁路部门要完善道口警示标志,负责教育火车司机加强了望,通过铁路道口之前按规定鸣笛示警。 三、铁路部门要加快铁路平交道口改立交步伐,加大对铁路既有平交道口的改造力度,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建设费用,可参照国家建委、国家计委(81)建发交字53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一公里内或一个村庄的多处道口以及一条道路在铁路同一个区间(两个车站之间)穿越两次及以上的道口,原则上只保留一处。对设置过密和沿线村民私自铺设的道口,由铁路部门会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或合并。沿线各地要积极配合,并做好当地村民的思想工作。 五、暂时保留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由铁路会道口所在地的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实行监护。监护人员由当地有关部门负责选聘和管理,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职责和作业纪律。铁路部门要配合做好监护人员的培训上岗工作。对已监护的铁路道口,各地也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道口安全。 六、各地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铁路道口交通治安的巡查,加大力度打击盗窃、破坏铁路道口及其它运输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0.09.29,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
浏览量:186
北京免费咨询
相关法律条例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更新于2022-10-09
其他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
襄樊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
更新于2022-10-09
其他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更新于2022-05-31
保险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
食盐专营办法
更新于2022-10-07
行政许可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盐生产第三章食盐...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全文
更新于2022-10-07
其他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
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
更新于2022-10-08
其他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湿地管理第三章湿地保...
看更多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