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判给...
婚姻家庭

咨询人:Aaron 北京市-北京城区 2022-09-08 1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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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判给母亲,我和母亲相依为命20多年,我父亲至今没有给过抚养费,现在还可以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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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抚养费的拖欠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抚养费设立的目的与价值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地成长。子女在成年后,无论是否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抚养费所体现的法益已经不存在。也就是说,成年后的子女丧失了抚养费的请求权。既然实体权利已经消失,那么也就不存在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同时,夫妻对于子女均负有抚养义务。所以,虽然成年子女不再具有抚养费的请求权,但是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原*一方在子女成长的*中不仅承担了自己的义务,还承担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一方就自己多承担的抚养费还是具有返还请求权的,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回复时间:2022-09-09 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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