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民工,去年因为干活从高...
劳动纠纷

咨询人:Joanedf 陕西省-陕西省 2022-10-31 12:33:04

详情描述:

我是一名农民工,去年因为干活从高处跌落脚跟骨折,做钢板固定,最近刚取了钢板,请问我这个安工伤保险,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停工留薪由保险工司支付,还是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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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回复时间:2022-10-31 1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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