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方打了我,一直不承认,我...
行政诉讼

咨询人:Michael46 贵州省-铜仁市 2022-10-28 14:45:11

详情描述:

您好!对方打了我,一直不承认,我打电话报警,对方抢手机,结果误伤对方,我被拘留十天,请是复议还是直接申诉?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被人打了,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积极进行调查,之后给予违法行为人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受害人也可以要求违法行为人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回复时间:2022-10-28 14:51:24
    0
律师解答榜

咨询助手律师

专职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2928回答

律师在线官方律师

主任律师

拆迁安置、交通事故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549回答

侯军奎律师

主任律师

工程建筑、婚姻家庭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35回答

韩广东律师

主任律师

刑事辩护、继承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29回答

北京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