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因我无权拿取村委会台...
拆迁安置

咨询人:Lindayu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 2022-10-28 1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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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因我无权拿取村委会台帐,复印了一份并且盖了村委会公章,还有村委会证明写的清楚对方土地宽占我50公分,也盖了村委会公章,法官既不鉴定也不认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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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由村委会调解成后又不服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土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2022-10-28 14: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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