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我经介绍人介绍,租赁一...
刑事辩护

咨询人:Joanyk 广东省-汕头市 2022-10-28 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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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我经介绍人介绍,租赁一块埸地租金四十万元,交款后埸地没交给我携款潜逃至今(去年死亡),但是钱却打到了介绍人帐户,(有银行凭证)我想起诉介绍人合伙诈骗,是否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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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起告诉。当事人可以以不当得利或诈骗罪提起告诉,以不当得利提起告诉的,可以主张被告人进行返还,;以诈骗罪提起告诉的,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返还被诈骗的金额。同时,当事人起诉的,需要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以便早日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2022-10-28 1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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