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新房...
拆迁安置

咨询人:Thomasrh 河北省-承德市 2022-10-18 1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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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新房子。签订合同后,我发现土地使用寿命只有48年,土地使用是:商业和住宅用地(我不太了解)感觉被坑了。如果被坑了,如何保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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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产权70年的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房子作为地上建筑物,只要房屋不倒塌、毁损,房屋产权人只要取得产权证,理论上对房屋是享有永久所有权的。住房70年产权,指的并不是房子而言,而指的是住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是70年,商住两用房土地使用权是50年,商业房土地使用权是40年。 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因而才会产生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2022-10-18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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