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去年...
劳动纠纷

咨询人:Kevinfggt 贵州省-铜仁市 2022-10-12 10:42:30

详情描述: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年半。去年8月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屁股骨折,住院一个多月。一年多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次受伤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己承担。我能*一定的赔偿吗?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因工作遭受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致残的,有伤残赔偿金等由于交通事故所支付、*的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

    回复时间:2022-10-12 1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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