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宝在幼儿园和别的小朋友...
侵权

咨询人:Amandsda 北京市-北京城区 2022-10-11 13:42:21

详情描述:

你好,我*宝在幼儿园和别的小朋友发生了碰撞两个孩子都摔倒了,另外一个孩子头部受伤了,这样的情况学校是主要责任吗?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小孩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或者侵权第三人承担。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小孩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导致小孩在学校受伤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2022-10-11 13: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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