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36小时以上,公司还支付...
劳动纠纷

咨询人:Judywcf 吉林省-长春市 2022-10-10 10:09:23

详情描述:

公司加班36小时以上,公司还支付加班费,个人提出辞职,能否申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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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加班费未足额支付辞职的,能*经济补偿。加班费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部分,不支付加班费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2022-10-10 1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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