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9个月男童,在校期间,下课时...
侵权

咨询人:Dianaev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2022-09-29 11:21:05

详情描述:

6岁9个月男童,在校期间,下课时间和另一名男童在操场玩耍,一名男童,在用石头砸松果,突然另一名男童把手伸过去,导致其手指受伤,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时候,这样的话。责任怎么划分。需要赔偿另一名男童吗?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若孩子在学校中玩耍造成他人受伤,其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的,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的,都造成了侵权的事实,而对于侵权行为,则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由于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由监护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复时间:2022-09-29 11: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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