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Charlesdh 上海市-上海城区 2022-09-29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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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残疾人,昨天被人把我撞伤了,去医院看完把我送到家,到今天都没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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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纠纷当中,如果受害人伤势过重需要人员陪护照料,会产生相关的护理费用。对于相应的护理期限,若受害人可以通过治疗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参考该意见。如果无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则以住院时间或治疗时间的结束时点为参考。若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如果在所确定的护理期限到期后确实需要继续护理,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如需*针对性帮助,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向律师在线的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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