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

咨询人:Barbaraghj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2023-06-21 16:46:16

详情描述:

律师你好,请问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你好,法律规定,签离婚协议书并已经登记离婚的,是不能补充内容的,只有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能补充离婚协议。双方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可以将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复时间:2023-06-21 16:49:49
    0
律师解答榜

咨询助手律师

专职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2928回答

律师在线官方律师

主任律师

拆迁安置、交通事故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549回答

侯军奎律师

主任律师

工程建筑、婚姻家庭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35回答

韩广东律师

主任律师

刑事辩护、继承

登录后查看
在线咨询

129回答

北京免费咨询